謝謝您(求職者)願意接受並委託本公司(受委託人美逹國際顧問有限公司)為您提供獵才服務,請您撥冗閱讀以下告知與同意事項,感謝您的配合!
美逹國際顧問有限公司(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美達)謹向您告知以下事項:
第一條 服務期間:
1. 求職者委任美達在營運期間辦理職業介紹等服務,得透過聯繫美達進行查詢、閱覽、下載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履歷表內容。
第二條 求職者義務及責任:
1. 求職者同意將其本人之履歷及個人資料提供給美達合理使用、傳輸及接收商業訊息。求職者並同意美達基於求才媒合需求,可將上述資料提供給美達之求才廠商。
2. 求職者提供之履歷表應注意事項:
2.1 填寫履歷資料前應仔細了解應填寫之內容。
2.2 不可蓄意捏造履歷表內容。
2.3 不可盜用他人資料進行履歷刊登。
2.4 請自我評估所應徵職務的需求標準再決定是否投遞履歷。
2.5 聯絡方式 (含e-mail) 變更請務必上網更新。
2.6 姓名請確實提供(中文姓名需與身分證所記載相同/英文姓名需同於護照或信用卡所記戴)。
2.7 如為外國籍求職者,請填寫您的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不可造假。
2.8 所有履歷及自傳之填寫應注意其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規定、公序良俗以及職場倫理與社會禮儀,否則求職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與社會道德評價,且在特殊狀況下可能須承擔影響美達商譽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 美達義務及責任:
1. 美達提供求職者免費求職服務,並進行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等。但美達不保證求職者一定得受錄取工作或獲得完全理想之工作,求職者應自我進行生涯發展與適性規劃。服務內容如下:
1.1 職業介紹媒合服務。
1.2 職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服務。
2. 美達及其結盟廠商將會使用求職者的「個人資訊」提供服務,包含但不限於提供該相關結盟廠商之商品或服務資訊等。當求職者提供履歷表予美達時,美達會為求職者之履歷與適當職缺進行媒合並以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方式將求職者資料提供給符合媒合條件之求才廠商,做為求職媒合之用。
3. 美達不得要求甲方購買或推銷商品、加入直銷、招攬或購買保險及其他類似行為。
4. 美達為求職者辦理職業介紹等服務所涉個人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5. 美達不得對求職者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6. 美達蒐集、處理或利用求職者之個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7. 美達應告知求職者蒐集個人資料相關權利事項。(如附件)
第四條 契約之終止及損害賠償責任:
1. 雙方之任何一方,得經由書面或口頭通知隨時終止本契約。
2. 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致他方遭受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得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
3. 雙方就本契約所生義務之不履行或遲延履行,而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求職者若發生違反求職禮儀情事或與求才廠商產生爭議糾紛而有故意過失者,美達經查證屬實後,得視求職者違犯情狀、次數或惡性,逕行採取「紀錄求職者違約紀錄」、「暫時停止求職服務」、或「永久停止求職服務」之措施,並得拒絕求職者之後使用美達網站登錄及維護履歷表等功能之服務。
5. 求職者填寫之履歷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經(但不限於)第三人舉出相當之事實或證明,依照一般客觀判斷足以使人產生合理之懷疑者,美達得暫停提供服務 ,俟查明後決定是否復權。
第五條 其他:
1. 雙方若有爭議而涉訟時,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 求職者必須同意此求職契約,並按下右側同意按鈕始能享有美達的職業介紹服務,並且視同雙方簽訂有效之求職契約,求職者可自行列印此契約留存。
一、蒐集之特定目的
「人才仲介」之特定目的(就業服務法所稱就業服務業務)。
二、蒐集個資之類別
依照您提供的履歷資料,美達公司會蒐集並處理您個人之資料類別包含身份證明/識別、特徵、家庭情形、社會活動、教育、職業技術、受僱情形、聯絡方式等職業介紹之相關資料。
三、個資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您提供的履歷資料僅供美達公司基於「人才仲介」之特定目的而蒐集、處理、利用與國際傳輸, 以及提供與美達公司有契約關係之徵才/合作企業基於徵才之目的而蒐集您的履歷資料。美達公司會善盡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責,並將您的履歷資料儲存於美達公司之資料庫系統中,永久保存至特定目的消失或您要求刪除之日止。
四、個資完整與詳實揭露
您所提供的履歷資料應完整與詳實揭露,若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有所隱匿或提供不實資料,可能會造成美達公司獵才顧問或徵才企業無法評估您是否符合職務條件而影響推薦或就業之機會。
五、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的當事人權利
您若對於所提供的履歷資料擬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部分或全部資料(如求職登記表、履歷表或其他個人資料)之權利;或有緊急事故需連絡時,請您本人於美達公司上班時間內電洽02-66050807分機522客服部辦理; 或email至service@metaesgroup.com提出書面申請。
六、推薦人的告知
當您提供推薦人的個人資料時,請務必確認已事先告知該當事人,使其了解美達公司將會因此而蒐集、處理與利用推薦人的個人資料,做為人事背景查核之用。
七、媒合方式
美達公司獵才顧問於接受徵才企業之職務委託後,會就受託企業確認之職務內容與您的學經歷及個人職涯發展意向相比對, 於確認相符並經向您說明該職務內容後,經您同意即向委託徵才企業進行推薦,待委託徵才企業面試與決定錄用後,完成雙方議定勞動條件之聘僱程序。
本人(求職者)已閱讀、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的內容,且同意針對獵才顧問所推薦的職務與徵才企業負有不對外洩漏的保密義務,並同意獵才顧問得針對本人所提供的推薦人或前雇主的主管、部屬或其他同事進行人事背景查核作業,以及同意前述各該受訪者得以任何形式揭露或回覆予獵才顧問,供其製作人事背景查核報告予徵才企業做為徵才評估之用。 我想求職加入會員並提供資料請詳細閱讀此頁所有內容,並按下同意按鈕以提供相關個人資料